安鈦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障人權政策:
本公司已參考國際人權公約,制訂並揭露保障人權政策,本公司極為重視勞工人權政策推動。透過公司內部辦法規範、同仁行為準則及同仁紀律規定定期檢測。為保障勞工人權,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人道對待與尊重。
- 遵守當地相關法規與國際標準
本公司遵守當地相關法規,且支持並尊重國際相關勞動人權規範。 - 勞動權益
每位公司員工與公司之勞動契約訂定皆符合當地相關法規。 - 無強迫勞動
聘僱關係成立時皆依法簽訂書面之勞動契約,契約載明聘僱關係乃基於雙方合意之前提下所建立,不得強迫勞動。 - 童工
本公司不得任用未滿16歲之童工,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的行為皆不被允許。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年勞工不得從事可能危險性或可能危害健康工作,包括夜間值勤或加班。 - 工作時間
週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。此外,除非是緊急或異常狀況,一週的工作時間依法定為40小時,月加班時間原則上不應超過法定46小時。每週工作7天原則上休息2天。 - 薪資與福利
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應符合所有適用的相關工資的法律,包括有關最低工資、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的法律。依據勞基法規定,員工若有加班工資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每小時工資水準。 - 人道待遇
不得殘暴和不人道地對待員工,包括任何形式職場暴力行為的性騷擾、言語、肢體暴力或職場霸凌行為。 - 反歧視
本公司禁止工作場所有任何有形或無形的性騷擾及歧視行為,明訂不會以種族、性別、年齡、婚姻狀態、政治立場或宗教信仰作為員工任用、考核及升職的標準,並同樣與遵從前述原則的廠商合作。 - 本政策經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或增訂時亦同。 訂定日:西元 2018 年 1 月 1 日